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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椰城优才计划”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快建设具有海口特色的人才集聚高地,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名(详见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8月7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未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